在高速公路上“讲数”的司乘人员。在高速公路上“讲数”的司乘人员。

  广州日报韶关讯 (全媒体记者卜瑜 通讯员华铜摄影报道)在汹涌的南下车流中,4辆小车发生追尾事故后,一群司机乘客竟然站在滚滚车流中“讲数”,全然不顾身后高速驶来的数以百千计的小车,仅10分钟就引发了长达3公里的拥堵。记者昨天从韶关高速交警获悉,警方对这起轻微事故作出了严厉处罚。

  2月25日12时18分许,韶关高速交警一、三大队指挥室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巡逻发现乐广高速公路南行94公里+500米马渡互通处有4辆小车发生追尾事故。事故发生后,4车驾驶人及车上乘客均下车走到一起相互“讲数”。他们不但不报警,还未将事故车辆撤离现场,也未在事故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全然不顾后方来车在现场来回走动,造成了事故现场附近险象环生,并在短短十分钟内引发后方交通堵塞长达3公里多。

  看到此情景,把监控室内的交警、工作人员急坏了。由于担心发生次生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在没有接到当事司机报警无法指引其移动车辆的情况下,果断作出处置措施:一是通过扩音器对事故现场进行喊话,要求现场车辆、人员立即撤离。二是指令就近执勤民警赶赴事故现场处置。三是通知业主监控中心在事故现场后方的情报信息提示后方车辆注意前方路段事故。四是通过操控监控摄像头,辨清事故车辆号牌,查询到联系电话,打电话通知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到就近的快处快赔点处理。

  然而几位“司机大佬”并不听从交警指挥,置若罔闻,直到后方交警已经赶到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仍在就事故责任争执。此时事故发生已经十多分钟了。由于正值节后返程车流高峰期,乐广高速韶关段每天车流量均在15万辆次以上,一分钟就有六七十辆车经过,短短10分钟就能引发超过3公里的车辆拥堵。

  现场民警在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后,还对事故双方驾驶人的其他违法行为做出了严厉的处罚:1.不服从交警指挥;2.发生事故应当撤离现场未撤离,造成交通拥堵;3.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各方需扣罚3分、罚款600元。

  据介绍,2017年10月6日晚,韶关高速交警对首例发生轻微事故不撤离、造成后方二次事故和交通拥堵的当事司机作出过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车流高峰久热不退有六因

  广州日报韶关讯 (全媒体记者卜瑜 通讯员陈玉升)记者昨天从韶关交警获悉,与往年不同,今年经由韶关境内的乐广、京珠北、京珠南、韶赣、仁新高速南下车流量一直居高不下,从春节后一直持续至今。经一线交警分析,车流高峰“热度”不退原因主要有六点。

  一是多处高速公路车流叠加。与往年比,今年经粤北地区南下的滚滚车流中,新增加了从湖南经仁新高速南下,再汇入韶赣高速往珠三角方向南下的车流。

  二是大量从韶赣高速南下的车辆行驶至马坝互通枢纽直行后,右边大量转京珠高速行驶的司机减速选择行进方向,造成后方车流减速拥堵。

  三是韶赣西乐村坪路段进入隧道群路段后,路面限速从时速120公里减为时速100公里,行进车流减速后,导致后方车流出现积压。

  四是京港澳高速南行曲江路段同样有隧道群瓶颈问题。加上节后大量大货车、大客车开始集中上路,令小车车流行进速度放缓,经常造成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长的车龙。

  五是许多车主严重依靠导航软件行驶,没有灵活根据前方拥堵情况规划南下路线。往东莞方向及周边的返程目标车流集中汇入韶关后,导航软件往往自动导向京珠南高速也是导致拥堵的原因之一。

  六是各种碰剐、追尾事故难以避免。如2月24日春运的第24天,韶关交警高速二大队值班室就接到各类警情112宗,其中京港澳高速公路南段共发生各类大小事故40宗,韶赣高速公路共发生各类大小事故41宗,尽管没人受伤,但都造成多处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