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也将推行社保卡发放!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已发布《关于推行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通知明确,无论是新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或是通过单位代发或非社保卡领取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的参保人,省本级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接下来将通过社保卡发放。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表示,推动省本级工伤保险各项待遇通过社保卡发放工作,是为了深化社会保险“不见面”服务,加快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支撑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发挥社会保障卡的个人基础信息、缴费记录、待遇领取、自助查询等功能的运用,为参保人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社保服务。

  使用社保卡发放后,对新申报工伤保险各项待遇(含定期待遇及一次性待遇)的参保人,其申报的待遇需发放到个人账户的,统一以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作为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账户。参保人未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或开卡后未激活金融功能的,应尽快开通或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 而对通过单位代发或非社保卡领取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定期待遇的参保人,则须抓紧办理银行信息变更手续,通过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办系统办理“银行信息变更(工伤)”,将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账户转为本人的社保卡领取。

  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醒,参保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及办理银行信息变更手续时,应核查领取待遇人是否已开通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可拨打服务热线电话12333查询。

  如何网上办理银行信息变更(工伤)

  一、访问路径

  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社保服务”平台(http://hrss.gd.gov.cn/gdsbfw/)。

  个人本人应用企业职工社保公共服务,点击“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登录个人账号,可选择相应的网办服务功能。

  单位办理个人业务的,点击进入“社会保险网上单位服务”,登录单位经办人账号,由入口[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进入,选择相应的网办服务功能

  二、信息变更

  点击菜单: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工伤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银行信息变更(工伤)。

  点击[银行信息变更(工伤)],进入银行信息变更页面, 仔细阅读页面的说明后,可点击下面的[点击查看办事指南]链接,查看该业务的办理条件并可下载办理该业务所需要表格。

  选择[受理]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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