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爱”冲昏了头脑的徐某军不顾已有家室的现实,选择和女友过起了夫妻生活。感情破裂后,他却因非婚生女的抚养费问题,数度和女友对簿公堂。让人没想到的是,法院判决生效后,经济条件不错的他居然撇下幼女不顾,更名改姓,人间蒸发了10年,而本该付给女儿的抚养费也因此拖了10年时间。宝安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历经10年,近日终于找到他并对其司法拘留 15 日。

  为讨要女儿抚养费数次对簿公堂

  上个世纪 90 年代初,徐某军从湖南某国有企业下岗后,南下深圳闯荡。1998 年,徐某军认识了同在深圳打工的河北女子赵某莲,虽然他在湖南已有家室,但仍与赵某莲同居,并于次年 3 月 10 日生下一女。

  甜蜜的光景并没有持续多久,双方就宣告感情破裂,并因此对簿公堂。2000 年,赵某莲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徐某军的非法同居关系。

  宝安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双方的非婚生女由赵某莲抚养,徐某军于 2000 年 9 月 18 日支付 10000 元抚养费,并自 2001 年 3 月份起,每月负担抚养费 500 元,直至女儿 18 周岁。

  2005 年,赵某莲再次提起诉讼,称小孩已达到入学年龄,每月 500 元的抚养费远远不够开支,要求将抚养费变更至每月 1000 元。这次赵某莲与徐某军在开庭时激烈争辩,各不相让。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从 2005 年 3 月份起,徐某军应支付的抚养费变更为每月 1000 元;其中 2005 年 3 月至 2013 年 1 月的抚养费因与其他已付款项相抵扣,故此期间的抚养费每月实际只需支付 500 元。

  改名换姓人间蒸发 10 年

  没想到,徐某军在一纸判决下发后,就此人间蒸发,应付的抚养费分文未给,撇下了亲生女儿与生母赵某莲孤苦相依。

  据悉,该判决于 2005 年 9 月 18 日 发生法律效力后,徐某军就消失了。赵某莲带着年幼的女儿向宝安区法院申请了执行,执行法官四处查找,甚至向徐某军原工作单位、住所地进行调查,也没有查到 徐某军的踪影,更没有找到任何财产。考虑到她们母女家境困难,母亲无经济收入,女儿幼小无依,宝安区法院几乎每年为她们提供一定经济救助,以维持其两母女 的基本生活。

  一转眼,十年过去了。在这十年期间,有四、五位法官接收办理该案件,仍然没有徐某军的任何踪影,案件一直无法进展。不过,十 年后的信息化让法院查控能力大幅增强。就在 2016 年初,有位执行法官借助网上查控平台发现了有关徐某军身份信息的最新线索,并两次奔赴徐某军户籍地调查。

  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执行法官辗转查到徐某军不仅仅变更了姓名,还因为自己一代身份证号码与他人相同,在升级二代身份证时变更了身份证号码。难怪十年都无法找到徐某军,原来徐某军改头换面叫作徐某刚。

  因“赖女儿”的抚养费被司法拘留 15 日

  执行法官确认了徐某军的新身份后,又发现他有过出入境的记录,当即实施边境控制。

  2016 年 7 月 15 日下午 5 点 50 分,消失了十年的徐某刚,在深圳某边检站出境前往香港时,被边检部门截获,宝安区法院将他带回并进行司法拘留 15 日。该案后续执行及徐某刚的违法事实,宝安区法院也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其实,这是一宗典型的陈年老案,几任执行法官奋战十年,终于有可能划上句号了。从后续调查的事实来看,徐某刚有着稳定且可观的经济收入,却拖欠每月 1000 元抚养费达十年之久。

  这十年来,徐某刚无视法院生效判决之约束,枉顾至亲血脉抚养之责,用行动充分阐释了什么叫 “ 赖 ”,也正是这种赖,让其女儿维持基本生活都困难,让司法机关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等公共资源。对于这种行为,不仅仅从道义、人伦上给予强烈谴责,更应给予法律的严惩。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吕静 编辑 武晓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