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6 日 20 时许,坪山新区宝山派出所汤沙警务室巡防队员张伟灵等人在碧岭办事处沙湖社区新屋小区巡逻时,一名男子迎面跑过来称其刚刚在路上拾到一个钱包,钱包里面有大量现金和身份证等物,要交予警方处理。民警还未来得及过问姓名,这名男子已匆匆离去。

  经清点,钱包内共有现金人民币 7000 余元及失主的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物,巡防队员张伟灵立即与其他队员一起在周边四处寻找失主,经寻找未果后,遂将钱包送回派出所。通过身份查询很快联系上了失主,当日 21 时 30 分,一名男子匆匆赶到派出所认领钱包。经了解,该男子叫高某军,四川省仁寿县人,住在沙湖社区,因当晚 19 时在一饭店吃饭时喝了点酒,离开时不慎将钱包丢失在路上。经核实,该钱包正是高某军所丢失的钱包,里面的物品一样未少。

  高某军面对失而复得的钱包感恩不已,当场对拾金不昧不留名且已离开的群众、宝山派出所民警和队员的热心相助表示十分感谢,并拿出一部分现金给民警作为酬谢,被民警婉言谢绝。

  深圳晚报记者 李晶川 通讯员 蔡依云 见习编辑 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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