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河源讯 (记者曾焕阳)记者昨日从河源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审查决定,依法对乐昌中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广东省河源监狱干警曾某璇(副科级)决定逮捕。曾某璇是因涉嫌受贿被立案查处的。

  据河源市检察院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曾某璇(男,36岁)于2003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监区医院门诊部主任、住院部主任,其个人曾先后被河源监狱评为“优秀公务员”“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等称号,2012年10月被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授予个人三等功,2013年,曾某璇在社会上曾因多次参与救死扶伤而被河源市文明委评为“河源好人”称号。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透露,曾某璇涉嫌受贿案件与服刑人员保外就医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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