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李允玲、罗倩琳)两名男子偷盗了两条价值1000多元的电缆,却导致佛山一环长达12公里的路灯失灵,造成极大隐患,经济损失超过80万元。禅城法院近日一审判处两名“电老鼠”三年半和四年徒刑。

  张某与邓某因失业没钱花,便商议偷电缆赚钱。2014年10月14日凌晨,张某驾驶一辆电动单车搭着邓某来到佛山一环高速公路季华西路出口往南海罗村方向60KM+80M处,使用钢锯将一条埋在地下的电缆锯成三条,接着拿铁锤砸开旁边埋地变电所水泥保护井的水泥盖板,继续锯井内的电缆。其间,两人被巡逻至此的民警发现,张某逃离现场,邓某被当场抓获,缴获钢锯等作案工具一批。同年10月17日,张某被抓获。

  经查实,上述被锯断的高压电缆及被砸烂的埋地变电所水泥井盖是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所有的正在运行的电力设施,于2006年11月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鉴定价值为1790元。

  庭审中,佛山路桥养护公司提供的证明显示,该处被盗高压电缆共两条,每条约1米,而电缆及被破坏的变电所盖板1块均属于正在运行的电力设施,被盗后直接影响佛山一环南庄段共12公里照明机电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临时应急修复工程预算为48886.89元,直接损失为869619.88元。

  禅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邓某以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中的公共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据此,张某被依法判刑四年、邓某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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