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联:平安是金莫贪杯。下联:美满是福勿酒驾。横批:珍爱生活。”这是一幅挂在市交警局侦查大队审讯室门口的春联。2月14日,2名醉酒驾车男子被刑事拘留。2月15日酒醒后,当他们看到这幅春联时,脸上露出无尽的懊悔。

  2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市交警局侦查大队,三中队的民警正在对2名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进行处置。“2月14日是‘情人节’,也是除夕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很多人的心中会放松警惕,以为路上没有交警了。实际上越是在节日的时候,我们的查处行动越不会放松。”三中队副中队马于兵对记者说。

  李某,当天晚上11时许,交警在宝安松岗一处查车点将他查获时,副驾驶上坐着的是他7岁的孩子。“我们民警要求李某配合吹气检查的时候,李某就当着孩子的面耍起赖来。由于李某不配合,我们民警只能强制带他进行抽血检测,这时候李某才开始意识到自己摊上事儿了。”马于兵说。

  “当天晚上几家人在一起聚会,喝了点酒,喝的也不算多。”李某对记者说,“后来我就带着孩子去接老婆,喝了酒之后自己也没控制住自己。酒醒了想想很后悔,但是现在后悔也没什么用了,真的没法说了。”

  李某并不是孤单一人,陪他在一起的是另一名“醉猫”顾某。两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被查获的,顾某被查的地点位于坪山区。“我们接到一宗事故报警,一辆小车撞上了路边的石头,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司机居然在车内睡着了,把他叫醒后他主动承认喝了酒。”马于兵介绍。

  “当天接到了家里电话,说有亲人病危了,但是自己又赶不回去,所以就喝了点酒,想开车出去兜兜风,散散心。”顾某说着,不时陷入沉默。记者了解到,他是一家企业的企业法人。“酒醒后看到审讯室贴的春联,心里很不是滋味,真的给我一个深刻的教训。请所有人牢记这一点,不管是谁,喝酒之后一定不要开车,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对社会负责,希望我的教训可以给大家带来个提醒吧。”

  通过血检,李某和顾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210.28mg/100ml、166.52mg/100ml,均达到了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标准。2月15日下午,两人都被移送到看守所,年夜饭只能在监仓里吃了。

  我市涉酒的刑事案件处置是“分散查处,集中处置”,各交警大队查到的嫌疑人集中到侦查大队进行处置,然后递交检察院,所以这里是24小时“开门营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酒后就别把手伸向方向盘,希望每一位留在深圳过年的市民,都可以过一个安全团圆的年。”马于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