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报讯 近日,区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顺德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等。区长彭聪恩主持会议。

  普惠性幼儿园是指在顺德区内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保障、非政府或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管理办法》主要对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扶持、管理和退出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明确了普惠性幼儿园实行分级认定,明晰收费标准。其中,区级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不高于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限价标准的15%,市级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区域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的15%。村镇合办、村园镇办幼儿园,产权移交政府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社会组织参与管理的非营利幼儿园,可直接申请认定市级普惠性幼儿园,并单独接受政府限价管理。

  《管理办法》规定应通过采取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对已认定的市级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同时,从质量管理、招收管理、收费管理、财务管理、依法办园、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建立了普惠性幼儿园的监管机制。《管理办法》完善了普惠性幼儿园的退出机制,普惠性幼儿园原则上可在期满自愿退出,也可以在有效期内自愿申请退出,同时明确对违反《管理办法》办园的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取消资格处理等。

  《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引导和扶持我区幼儿园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建立覆盖全区、布局合理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推动我区普惠性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