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17时许,洪育东跟六七个朋友一起到一住在金平区金湖路的朋友家中聚会吃晚饭,期间喝了一杯白酒和一瓶啤酒。到了3月21日零时10分,洪育东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金湖路自西向东行驶准备回家,当行驶至金湖护堤路口时,被交警金平大队陈玩山大队长带领的各中队执勤民警查获。

  现场吹气结果显示,洪育东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毫克,已达醉酒状态。随后,民警将其带到汕大附一医院提取血样,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洪育东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07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

  而令人吃惊的是,洪育东竟是一名有着32年驾龄的“老司机”,1986年就开始在市区从事驾驶工作,2015年进入市区一家客运公司从事司机工作。

  我是一名专业的客车司机,平时遵纪守法,都非常注意的。当天我以为喝的酒不多,应该非常清醒,一时糊涂才抱着侥幸心理驾驶的,没想到还是被查了。

  又是侥幸心理作怪,平时小心翼翼守护自己“饭碗”的洪育东这次却得在侥幸心理面前栽个大跟头了。

  在一夜之间,洪育东就要被吊销驾照了,不仅工作没了,人还得被刑拘。真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说起这事,洪育东后悔万分,唉声叹气地说,

  我目前这份客车驾驶员的工作来之不易,现在由于我的一时糊涂,不但受到法律的处罚,而且不能再开车了,给家庭造成相当大的打击,我现在非常后悔。

  “一小段距离”、“我没醉”……我们经常能听到这种类型的借口,归根结底还是侥幸心理在作祟,但事故往往就是在一瞬间发生的。饮酒会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控制车辆能力下降,驾驶员酒后驾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引起的。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一旦发生事故代价惨痛,请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另外,除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身边驾驶人履行监督、提醒、劝阻的义务,更不能将车辆交给喝了酒的人驾驶,避免成为其危险驾驶的共犯而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