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的代价是惨痛的,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醉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可有些人偏偏好了伤疤忘了疼,端起酒杯,感觉全世界都在自己脚下。

  7月3日14时许,张某昌从位于澄海区澄华街道的自住出租屋内取出一个啤酒瓶盖换了一罐330毫升的啤酒,然后驾驶着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出门兜风,一路边走边喝,喝完接着买,就这样一直逛到当晚23时。随后,他就停在了澄海区西门一路边饮酒,直到7月4日早上7时,感觉人清醒了许多,便又驾车上路准备回家。

  然而没过多久,就在他沿澄海区兴华路自北往南方向行驶,途经冠山市场路段时,却不慎碰撞到正在其前方自左往右横过道路的中年女性高女士,造成高女士腿部膝盖下擦伤流血。

  事发后,办案民警发现,张某昌身上散发着浓烈酒气,明显存在涉酒驾驶的嫌疑,随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吹气检测。果不其然,经检测,张某昌呼出气体中的酒精含量为22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民警还发现,张某昌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据张某昌交代,当时其在距离高女士10米开外时就发现了她,也立即采取了制动措施,岂料刹车却失灵了,这才发生了事故。

  而更令民警哭笑不得的是,

  这位老兄去年就曾因醉驾锒铛入狱!

  2017年10月5日0时45分左右,张某昌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因涉嫌酒后驾车被澄华派出所民警查获并移交至交警澄海大队一中队。经酒精吹气检测,张某昌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高达21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澄海人民法院判决,张某昌因危险驾驶罪被处以2个半月拘役。

  仅仅相隔不到一年,就“梅开二度”(因为醉酒驾驶两度入狱),这位驾驶员可得长点心了!

  目前,张某昌因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期满后将转刑事拘留。

  交警部门呼吁: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广大驾驶员应当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意识。尽量减少带车参加聚会,可有效减少酒驾几率;酒后必须请“代驾”或委托没喝酒的朋友代为驾驶;对身边驾驶人履行监督、提醒、劝阻的义务;单位、集体等组织落实本行业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