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就在这名女子被查获的1天前,另一名女子也因醉驾被查。

  47岁的湖北人肖某自2009年来到汕头后,一直从事娱乐行业业务经理,今年3月份起,她开始在金砂路某娱乐城工作。

  10月7日晚,肖某与往常一样在娱乐城工作,而肖某的朋友王某正在该娱乐城某包厢内聚会。22时20分许,肖某也来到包厢参与聚会,兴起之时,3瓶啤酒就下肚了。

  10月8日凌晨0时35分许,结束聚会的肖某从娱乐城出发,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准备回家。0时40分许,当其驾车沿金砂路自东向西行驶至金砂-汕樟路口金樟立交桥下时,被正在此处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交警金平大队民警逮了个正着。民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结果为9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肖某被带往附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肖某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12毫克,涉嫌危险驾驶。

  我平时遵纪守法,都非常注意,当晚我喝的酒也不算多,回家的路程又不太远,以为照这样的状态应该没事才开车出来,没想到还是在回家路上被交警查到了,我现在非常后悔。”

  ——肖某

  巧的是,这位肖某同样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我最近有报考小汽车驾驶证但还没有完成考试手续,至于摩托车驾驶证,本来打算去报考的,但还没申报,目前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肖某

  由于女性司机酒后驾驶行为出现的概率较小,公众容易形成“交警只查男司机,不查女司机”错误认知。但随着女性司机的不断增加和社会交往的扩大,这种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酒驾一律严惩,女性司机从来就不具有免予检查的“特权”。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不论男性驾驶员还是女性驾驶员,都要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尽量少带车参加聚会,可有效减少酒驾几率;酒后必须请“代驾”或委托没喝酒的朋友代为驾驶;对身边驾驶人履行监督、提醒、劝阻的义务;单位、集体等组织落实本行业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