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新闻客户端4月10日消息,记者10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因涉嫌受贿737.5万元,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与循环经济处原处长李镭近日被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

  南山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李镭在担任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主任科员以及能源与循环经济处副处长、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公司申请政府扶持资金、政府投资等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737.5万元。 

  (原题为《涉嫌受贿730多万元!市发改委能源处原处长李镭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