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代国辉报道

  2 月 26 日下午 15 时,广东省消委会官方微信 " 广东消委会 " 发布一则声明。针对对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广东省消委会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核于 2 月 25 日裁定准许撤诉。

  声明称,在省消委会的指导下,长隆集团进一步明晰了旗下主题公园各票种和适用条件,更新了官方网站相关内容,将旗下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欢乐世界和长隆飞鸟乐园等主题公园原 " 学生票 " 调整为 " 青少年 / 学生 " 票,身高达到 1.5 米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购买相关优惠票,并凭本人学生证件或居民身份证验票入园,明确了对全体未成年人的门票优惠。

  鉴此,省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的主要诉求得到实现,不特定相关消费者合法权益获得保障,故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核于 2 月 25 日裁定准许撤诉。省消委会诉长隆集团公益诉讼案依法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