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不还钱,后果很严重。邵某被判决支付两名合伙人110万元合伙收益后,不但拒绝执行判决,更在二审期间将经营的工厂转给儿子,将一处厂房以不合理的低价出租。25日上午,邵某因拒不履行判决罪被花都区法院当庭宣判获刑一年,邵某听判后表示“不上诉”。据了解,2016年以来,49名“老赖”因拒不履行判决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侯翔宇 通讯员杨晓梅、隋岳、饶志平、娄丹杰、龙兰军

  案例1 欠合伙人110万元 上诉期间转移财产

  2005年7月,被告人邵某与江某、陆某签订《合伙协议书》,合伙出资开发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演澄经济社106国道旁土地的厂房,对外以“小布演澄工业区”的名义收取租金,后三人因出资及分配问题发生纠纷。2013年8月,花都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邵某向陆某支付合伙收益804099.2元及利息,向江某支付合伙收益301537.2元及利息。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花都法院要求邵某申报财产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同年5月,邵某因拒不履行上述义务被花都法院执行拘留15日。2016年12月15日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羁押。

  经查,被告人邵某在法院二审期间将其经营的塑印厂无偿转让给其儿子,并将涉案工业区厂房以不合理低价出租给某物业公司,租赁期十九年,上述行为造成的财产占有、使用状态持续至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在案件争议期无偿转让财产、以低价出租厂房,逃避履行判决书义务的目的明显。案件审理中,被告人邵某的家属代其缴纳了剩余全部执行款项。

  合议庭宣判,被告人邵某犯拒不履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邵某听判后,当庭表示不上诉。

  案例2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获刑一年罚13万元

  2014年12月,何某作为大炮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独自控制、经营该公司。

  2015年4月起,何某在有能力支付公司员工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先后多次拖欠陈某勇等69名员工的劳动报酬。

  经核查,何某共拖欠69名公司员工的劳动报酬428721.53元。

  法院审理后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何某玲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3万元。

  案例3 刺伤执行人员 被拘役六个月

  2016年7月7日凌晨1时许,刘某文、陈某雄在居住的荔湾区人民北路759号金门大厦某房,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前来查封该房的执行局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刘某文还用剪刀将执法人员邝某琦刺伤。陈某雄则在被控制时大力挣扎反抗,致执法人员谢某明受轻伤。刘某文、陈某雄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海珠法院审理后,分别判处刘某文、陈某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

  数据

  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公布4116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受到失信惩戒后,共有3309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今年1到8月,两级法院共将21022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共有931名被执行人在被纳入失信名单后主动履行了义务。

  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限制消费31024人、限制出境240人、罚款238万元、予以司法拘留389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49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构成犯罪的8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56人,依法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