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富源学校年检“不合格”,此前因“高考移民”事件被处罚

  10月16日,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公告》显示,在深圳全市250多所民办中小学中,2018年度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学校共有8所,“基本合格”的有12所,其他均为“合格”或“不满一年未年检”。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不合格的8所学校分别为:深圳市富源学校、深圳市展华实验学校、深圳市龙华区爱孚实验学校、深圳市龙华区宝文学校、深圳市龙华区牛栏前学校、深圳市龙华区六一学校、深圳市龙华区博恒实验学校和深圳市龙华区伟民小学。

  公告中未注明该8所学校年检“不合格”原因。而深圳市富源学校此前因“高考移民”问题被行政处罚,另外“不合格”的7所学校曾因违规招生问题被通报处理。

  据深圳市教育局今年5月通报,深圳市富源学校2019年高考报名考生中,有32名考生属“高考移民”,弄虚作假获取广东省报考资格。对上述32名考生,取消其在深圳市的高考报名资格,对深圳市富源学校予以行政处罚,核减该校2019年高中招生计划的50%;责成深圳市富源学校董事会作出深刻检查,责令深圳市富源学校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前述公告显示,其他7所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均来自深圳龙华区,除深圳市展华实验学校外,其奖惩情况一栏均注明:“2018.10违规招生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因在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去年10月底,龙华区教育局对龙华区牛栏前学校、六一学校、展华实验学校、博恒中英学校、爱孚实验学校等11所学校进行通报处理。

  据深圳市教育局官网信息,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存在违规招生办学、重大安全隐患、重大财务风险和违反收费规定等学校,年检结论不得评为“合格”。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工商总局印发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民办学校近2年有年度检查不合格情况,其举办者不得再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实习生 梅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