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2月23日电(记者王丰)深圳市民政局22日发布的《关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深圳社工单人月平均工资标准将从5000元提高至10647元。

  据了解,目前,深圳拥有近万人的社工从业队伍,覆盖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教育辅导等14个服务领域。

  由于待遇较低等原因,近年,深圳社工人才流失现象突出。

  在《关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深圳民政局表示,社工的薪酬指导标准将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年度发布的“卫生与社会工作”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平均值执行。

  按照目前指导价位,社工平均工资标准将从5000元/人/月提高至10647元/人/月(税前,含个人五险一金),社工人力成本标准将从7.6万元/人/年提高至16.01万元/人/年,增幅109.23%。

  关于社工服务购买主体和购买方式,“征求意见稿”将“民政集中购买、分部门使用”转变为“谁使用谁购买”,明确提出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是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购买服务时应以项目购买为主,并将依成本核算的项目购买经费纳入各部门的年度财政预算。

  在人才激励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全市人才保障体系和相关人才计划,探索将高层次社会专业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开展“深圳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深圳市优秀社工”等选拔培养活动,以提高社工专业人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