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帆)珠海户口迁移管理将有新规定。3月24日下午,珠海市公安局举行《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修订稿)(下称《修订稿》)立法听证会。按照《修订稿》,异地务工人员在珠海合法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参加社保满5年可直接入户。

  《修订稿》共分6章29条内容,对市外人口迁入、市内人口迁移、集体户管理与迁移、监督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修订稿》,在珠海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将户口迁入珠海。

  在亲属投靠方面,《修订稿》取消了现行的直系亲属投靠婚龄、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等限制。父母投靠子女,调整前需要父亲满60岁、母亲满55岁且身边无子女,调整后对父母的年龄及身边有无子女不再限制;夫妻投靠,调整前需要结婚满5年,调整后没有婚龄限制。

  另外,珠海鼓励民营企业、私人企业员工迁入。其中,民营科技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一百万元以上,年纳税每二十万元可申请一人入户,最多可申请三人入户。其他私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一百五十万元以上,最近三年缴税累计二百万元以上,最多可申请三人入户。企业在首次申请办理完毕三年后又达到上述条件的,允许再申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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