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一名司机借朋友的车开,行驶到人民东路交凤凰路的时候,因为车上一张纸贴错,直接被扣车,还面临拘留处罚!司机现场大呼不可能……
合格标志有猫腻
3月20日下午3点50分,交警机动大队周警官在人民东路交凤凰路执勤,一辆粤C7××77号灰色马自达小车经过时,触发警报,周警官将车拦停检查,把车牌输入系统查询,发现这辆马自达小车逾期2年多未年检。司机摇下车窗一脸茫然,说开的是朋友的车。
这时,挡风玻璃上一张2019年的检验合格标志引起了周警官的注意。没年审怎么会有车管所核发的标志?周警官仔细一看,检验合格标志上写着“2019年05日粤C(99)”,把“5月”写成了“5日”,这合格标志也是假得十分离谱!
周警官告诉司机欧某,这辆车不仅没年审,连检验合格标志都是假的!欧某顿时脸色发青,直呼不可能!直到他亲眼看到标志上的数字,自己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欧某很委屈,说自己的车拿去保养了,临时有事借朋友的车来开,周警官将车扣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开抵押车揪出大问题
3月21日上午,欧某来到机动大队窗口处理违法,把资料递给陈警官。陈警官拿起行驶证一看,虽然证芯编号跟系统对应一致,可行驶证正页上的字体扭曲、颜色深浅跟正常的有很大出入,明显是一张假行驶证。
经调查,这台马自达真正的车主是陈某。3月12日,陈某着急用钱,就把这台车以一万多元抵押给欧某的朋友。欧某的朋友查询到车子没有违法,只是逾期未年审,就把钱借给陈某。而欧某又向朋友借来这辆车使用,没想到在路上被抓。
欧某的朋友多次打电话给陈某,可电话每次都被挂断,发微信也不回,朋友断定陈某多半是跑路了。这宗违法不能一直拖着不处理,欧某就拿着行驶证来处理,没想到又多了一宗违法。让人惊讶的是,连车牌都是假的!
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对该案件作进一步调查,待违法行为确定后,将严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号牌,将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上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将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