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旅游资源丰富,拥有一流的水、一流的空气和森林,享有“万绿河源”的美誉,是广东的生态保护屏障。为进一步树立河源旅游鲜明的主体形象,提高河源旅游的品牌意识和旅游产品的社会认知度,丰富河源旅游文化内涵,特面向全社会征集河源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旅游吉祥物,欢迎社会各届踊跃参与,具体征集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一、征集内容

  (一)河源市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河源市旅游吉祥物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5日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或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任何合法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作品投稿方式

  (一)作品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方式投稿。所有应征原始稿件(纸质和电子邮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电话、E-MAIL。

  (二)纸质版作品提交:纸质应征稿件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寄送(仅限EMS),并在信封处注明“河源市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旅游吉祥物征集”字样。

  邮寄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华怡大厦2楼205室(河源市旅游局市场推广与信息科),邮编:517000,联系人:田伟;联系电话:0762-3387555;18688094231

  (三)电子邮件提交:请发送电子版至1538869836@qq.com;电子邮件标题为:作者姓名+河源市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旅游吉祥物征集

  五、作品创作和设计要求

   (一)旅游形象标识LOGO

  1。以河源旅游为主题,充分彰显河源文化和特色,标识LOGO须标有“河源旅游”四个汉字。

  2。形象鲜明、构图简洁、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国际化、时代感、艺术感和超前性等特点,适宜三维动画制作、电视表现和进行VR视觉识别系统的设计与制作,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设计图稿用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包括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风格和类型不限,绘稿为A4幅面白底,需提供JPG或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并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4。适合在各类介质的媒体上推广使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不易改变和淘汰。

   (二)河源市旅游吉祥物

  1。 河源市旅游吉祥物要充分体现河源文化个性与特色,内涵积极向上,构思新颖、创意鲜活、亲切活泼,富有时代感,符合河源旅游形象定位。

  2。应征吉祥物设计方案由一个或一组卡通形象组成,每个参赛吉祥物的卡通形象都应取一个名字,名字需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3。应征吉祥物需易于传播和辨识,具有形象延展性,易于衍生开发,便于纪念品的设计制作,便于故事图书、动漫等的开发。

  4。根据应征者个人意愿,应征者还可以提交一个关于应征吉祥物的故事(可虚构故事情节),用以介绍和说明吉祥物的经历、性格特点(如勇敢、执着、乐观、幽默)等。

  5。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

  六、奖励设置

  (一) 河源市旅游形象标识(LOGO)征集奖励设置

  河源市旅游形象标识(LOGO)征集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5名,随机抽取幸运参与奖10名。

  一等奖奖金8000元

  二等奖奖金3000元

  三等奖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奖金300元;

  幸运参与奖赠送河源景区旅游套票一套

  *注:奖金个税(按国家法定)部分由获奖者承担,实际发放金额为扣除个税后金额。

  (二)河源市旅游吉祥物征集奖励设置

  河源市旅游吉祥物征集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5名,随机抽取幸运参与奖10名。

  一等奖奖金8000元

  二等奖奖金3000元;

  三等奖奖金1000元;

  优秀奖奖金300元;

  幸运参与奖赠送河源景区旅游套票一套

  *注:奖金个税(按国家法定)部分由获奖者承担,实际发放金额为扣除个税后金额。

  七、相关说明

  (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二)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获奖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河源市旅游局所有。

  (三)凡获奖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河源市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作品不退稿,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获奖者需本人凭身份证领奖。

  (五)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

  (六)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河源市旅游局,未尽事宜由河源市旅游局解释。

  联系人:马胜团

  联系电话:13620242300;

  邮箱:594920139@qq.com

  联系人:田伟

  电话:0762—3387555,18688094231

  邮箱:15388698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