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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宅基地 将可作为集体经营性用地流转

2016年01月15日 07:20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南都讯 记者李京 昨日,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珠海拟将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措施,未来节约出来的宅基地将可作为集体经营性用地流转利用。同时,代耕农入户及房屋确权等问题也将解决。

  鼓励村集体建公寓式住宅

  去年,市国土资源局被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也是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而珠海目前正作为全省唯一符合条件的地级市申报全国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市。

  据该局介绍,为了能够创新发展思路,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今年珠海还将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比如农村宅基地流转问题等。记者获悉,珠海拟将出台《珠海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地区的村集体建设公寓式住宅,促进宅基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而节约出来的宅基地作为集体经营性用地流转利用,其流转收益将全部归农村集体分配,且收益分配主要分给腾出宅基地的农民。

  同时,还将鼓励农民腾退一户多宅的宅基地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保障农户权益的前提下,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公开的原则下开展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近万名代耕农问题将解决

  除了宅基地问题外,记者还获悉,此前一直备受社会关注的代耕农问题也将得到解决。在昨日新闻通气会上,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珠海已经出台全省首个一次性全面解决代耕农问题的政策,为近万名代耕农问题解决提供了政策保障。

  据了解,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代耕农,都将获得入户珠海资格,并与珠海市城镇居民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新迁入珠海市“非农业”户口的代耕农在原代耕农所在镇(街)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已自建的房屋,经房屋所在地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审核后可补办房屋确权登记手续。不过,每宗地可补办确权登记手续的房屋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40平方米。这也意味着以前一直困扰代耕农有关户口、住房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将不再有。

 卖地重点未来在唐家区域

  在此次新闻通气会上,记者还了解到,珠海已经在原《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起草了《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将条例上升为特区立法,并已获得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在今年3月1日起实施。

  此外 ,记者还了解到,珠海已经根据市场需求,统筹各区编制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适时向市场推出各类经营性用地。去年珠海共挂牌出让经营用地41宗,出让总面积约为178.73万平方米,总出让金额约为199亿。而从今年开始,珠海将按照3年滚动方式制定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近3年将重点推介唐家后环片区、西湖城区等房地产用地,确保珠海土地市场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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