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东|城事|汽车|财经|鲜城|旅游|城市|美食|快投诉|网站地图|手机版
珠海

新浪广东>珠海>正文

占用学校土地拒不腾退 珠海荔枝岛岛主被判刑

2016年07月01日 07:30 金羊网-新快报  评论(人参与

  新快报讯 记者陈婕 通讯员黄蕴磊 黄妙姿 王天皓报道 10年前,易某以“以园养园”方式租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130亩“荔枝岛”,后其将相关房屋和场地再次转租给37家商户。此后,学校与易某产生纠纷诉诸法院。法院判学校胜诉,但易某拒不配合,导致该生效判决拖了两年仍无法执行。昨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就被告人易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出判决,判处易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法院判决两年后仍拒不执行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北师大珠海分校与易某于2006年1月16日签订合同,约定由易某对“荔枝岛”进行养护管理,易某因此成了“荔枝岛岛主”。在合同履行期间,易某未经北师大珠海分校同意,擅自将“荔枝岛”内原有10间房屋拆除后改建、扩建成几十间简易房屋,再将相关房屋和场地转租给37家商户,用于经营餐厅和商店。其后,北师大珠海分校与易某双方因合同是否到期等问题产生纠纷,该校遂诉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该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易某在限期内腾退“荔枝岛”内池塘、果树以及原有的相关设施给北师大珠海分校,支付“荔枝岛”资源占用费及利息。可是,易某直至2016年初仍拒不执行该判决,坚持要求北师大珠海分校赔偿2000万元作为腾退条件。

羁押期间家属代为履行义务

  2016年1月28日,香洲区人民法院以妨碍执行为由,决定对易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拘留期满后,经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对易某实施逮捕。在易某羁押期间,易某家属代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妥善处理相关转租纠纷,以争取法院对其宽大处理。

  近日,香洲区人民法院就易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刑事案件作出判决,依法判决被告人易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