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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鼓励申报高企 按时提交材料奖10万

2016年07月12日 07:30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高新快讯

  南都讯 记者李瑾 日前,高新区为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修订了2015年6月出台的《珠海高新区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暂行规定》,修订版本中,对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奖励资金60万元。更“实惠”的是,企业只要按时完成网上申请并成功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就能获得申报费用补贴10万元。

  南都记者发现,修订版《规定》的奖励力度增大。原《规定》中,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财政奖励50万元;企业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重新认定的,区财政奖励10万元。修订版《规定》中,不论是首次认定还是重新认定,只要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就奖励企业60万元。

  修订版《规定》还新增了多项奖励内容,从企业提交申请到科技服务机构辅导申请,都有可能拿到奖励。高新区还鼓励引进高新技术企业,从市外新引进高新区主园区,完成相关手续并获相关部门认可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

  此外,高新区还鼓励科技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对年度辅导5家区内企业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奖励资金5万元;每多辅导1家区内企业成功通过认定,再奖1万元。每家高企只可认定1家科技服务机构为辅导单位。

  记者发现,修订版《规定》删除了部分奖励条款。例如,原《规定》鼓励企业申报知识产权,对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等都有奖励,修订版中则取消了此类奖励。但修订版《规定》仍鼓励企业新建或完善研发机构,相关奖励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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