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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校长落户金湾 最高可获300万元补助

2016年07月13日 07:35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南方日报讯 珠海市金湾区近日出台了《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该区力争3年内引进市级以上名校长、特级教师、优秀教师20名,优秀校长落户金湾最高可获300万元补助。

  此次人才引进对象范围为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以外的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引进单位为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校,属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实施意见,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国家级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国知名校长,落户金湾可获区财政税前300万元补助。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省级(含副省级)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省知名校长,给予税前250万元补助。其他不同级别的优秀校长可按条件获得税前10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补助。

  优秀教师方面,获得省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教师的个人荣誉或专业技术资格,落户金湾可获得税前120万元补助。其他不同级别的优秀教师可按条件获得税前6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补助。

  据悉,人才引进的同时,金湾还将建立健全高端教育人才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人才引进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教育系统每年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类人才进行考核评估。此外,金湾还将建立退出机制和待遇追偿机制,对考核不合格或聘期未满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根据履行合同年限按比例退还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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