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东|城事|汽车|财经|鲜城|旅游|城市|美食|快投诉|网站地图|手机版
珠海

新浪广东>珠海>正文

珠海横琴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旅游购物夹带须慎重

2016年09月29日 12:00 新华社  评论(人参与

  新华社广州9月28日专电(记者周科)国庆节前夕,珠海市横琴检验检疫局查获多起旅游购物非法夹带逃避检验检疫案件,现已依法对违法企业进行了相应处罚。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位旅客或代理商夹带货品出境须遵守相关检验检疫规定。

  据介绍,多起案件均为外贸公司未经申报私自夹带出口食品。9月14日查获一批盐水竹笋、年糕片、青鳞鱼干;9月18日查获一批未报检的石榴;9月19日查获珠海某公司以“旅游购物”方式申报出口货物时夹带部分蜂蜜、茶包。

  横琴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以上货品均属于法检商品,企业需按规定如实申报后出口。此次查获的货品均未按要求申报,如擅自出口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物品将涉嫌非法夹带、逃避检验检疫,属于违法行为。

  据了解,旅游购物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业态下的贸易方式,是指境外旅游者用自带外汇购买的或委托境内企业托运出境的货值在5万美元以下,以货运渠道出境的旅游用品或小批量订货。珠海市商务部门对从事此类商品出口企业试行备案登记管理,备案内容包括出口的商品、出口规模及出口口岸,所申报商品不得包含法检商品,法检商品需按一般贸易另行申报。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