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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部门数字证书全面互认 可通办国地税业务

2017年02月22日 08:13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轶 肖文舸 通讯员/粤地税宣)记者21日从广东省地税局最新获悉,目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不含深圳)已推行数字证书(CA证书)全面互认,各办税系统支持的数字证书无须进行任何升级或更换,纳税人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数字证书均可通办国税、地税业务。

  另据了解,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及其他办税系统办理网上涉税(费)业务,并使用有效数字证书对提交的涉税(费)电子信息进行签名加密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免交纸质材料。使用数字证书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各网上办税系统办理涉税(费)业务出现服务异常的,可向数字证书发行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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