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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事故3人以上死亡 逐一倒查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017年08月10日 11: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评论(人参与

  大洋网讯 在广东,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九成左右,其中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重要路段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立客货运驾驶人“黑名单”;农村地区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交通事故的,除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外,还要逐一倒查相关乡镇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非法营运、站外揽客……这些行为在农村地区道路上并不少见。《意见》要求大力整治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超员超速超限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在考核问责方面,《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社会综治等考核内容。同时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农村地区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有较大社会影响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除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外,还要逐一倒查相关乡镇政府、村(居)委和监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广报记者方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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