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四停四”实施后,再迎来限行处罚期满后首个“开四”工作日,不少外地车在停驶四天后重新上路,早晚高峰期交通拥堵指数也出现小幅反弹回升[详情]
8月5日,全市电子警察设备拍摄到涉嫌违法进入“开四停四”管理区域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近9000辆。[详情]
8月5日将迎来“停四”首日,也就是开罚第一天。开罚前夕,记者采访了多位车主,发现他们已各备奇招,并在逐步适应,有人着急,也有人从容。[详情]
8月1日起,广州交警正式对进入管控区域通行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拍摄取证,并对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车辆进行执法。据广州交警监测,8月1日在广州管控区域内通行的外地车有25万多辆。[详情]
从今天开始,广州就对不遵守“开四停四”的外地车开罚了,外地车就计算在市区行驶的时间,最早将在8月5号开罚单。[详情]
7月1日,非粤A牌车“开四停四”管理措施正式实施,生活、工作在广州的非粤A车牌车主已开始做准备应对。据了解,有车主打算再买一辆车,两车换着开,有市民则打算用“私家车+地铁”的方式出行,也有市民打算“停四”期间则选择公交通勤。[详情]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于7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本月为执法过渡期,将不作处罚。据广州交警介绍,非广州中小客车进入管控区域,电子警察设备会对该车辆每一次通行进行拍摄记录,通过车辆流水信息和相关图片形成违法信息记录。[详情]
2018年7月1日,开四停四正式实行,第一个月为执法过渡期。广州交警展示电子警察如何让违反规定进入管制区的外地号牌车,无所遁形。[详情]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即“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情]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昨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简称《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并做相关解读。据悉,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今年4月17日至4月26日。[详情]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日(4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并作相关解读,以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及媒体关切。[详情]
7月1日,非粤A牌车“开四停四”管理措施正式实施,生活、工作在广州的非粤A车牌车主已开始做准备应对。据了解,有车主打算再买一辆车,两车换着开,有市民则打算用“私家车+地铁”的方式出行,也有市民打算“停四”期间则选择公交通勤。[详情]
“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配套电子警察执法系统也于昨日开启,市民可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中“广州交警e”查询车辆的违法情况,第一个月过渡期不实施处罚,8月1日开始处罚。[详情]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于7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本月为执法过渡期,将不作处罚。据广州交警介绍,非广州中小客车进入管控区域,电子警察设备会对该车辆每一次通行进行拍摄记录,通过车辆流水信息和相关图片形成违法信息记录。[详情]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即“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自今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本月为执法过渡期,以便市民熟悉相关措施。目前,交警部门已在大观路、黄埔大道环城高速东侧、芳村大道花地大道路口等多个管控区域路段设置标志牌,进行通行指引。[详情]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即“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情]
广州现行的《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6月30日有效期满。昨天,广州市交委发布《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详情]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昨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简称《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并做相关解读。据悉,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今年4月17日至4月26日。[详情]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日(4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并作相关解读,以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及媒体关切。[详情]
7月1日,非粤A牌车“开四停四”管理措施正式实施,生活、工作在广州的非粤A车牌车主已开始做准备应对。据了解,有车主打算再买一辆车,两车换着开,有市民则打算用“私家车+地铁”的方式出行,也有市民打算“停四”期间则选择公交通勤。[详情]
“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配套电子警察执法系统也于昨日开启,市民可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中“广州交警e”查询车辆的违法情况,第一个月过渡期不实施处罚,8月1日开始处罚。[详情]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于7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本月为执法过渡期,将不作处罚。据广州交警介绍,非广州中小客车进入管控区域,电子警察设备会对该车辆每一次通行进行拍摄记录,通过车辆流水信息和相关图片形成违法信息记录。[详情]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即“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自今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本月为执法过渡期,以便市民熟悉相关措施。目前,交警部门已在大观路、黄埔大道环城高速东侧、芳村大道花地大道路口等多个管控区域路段设置标志牌,进行通行指引。[详情]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即“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情]
广州现行的《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6月30日有效期满。昨天,广州市交委发布《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详情]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昨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简称《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并做相关解读。据悉,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今年4月17日至4月26日。[详情]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日(4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并作相关解读,以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及媒体关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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