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 通讯员陈荫亭 袁庆波报道:广州市白云机场二号航站楼的门口,公安机关从一辆从清远驶来的机场大巴上将一名男子抓获。经查,该名男子即是公安机关追查多时的通缉犯田某,在他身上牵涉多年前的一起金铺盗窃案。而这起案件特殊之处在于,它是被告人田某与妻子朱某一起联袂导演的。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今天(12月3日)通报该案的详情。

  2012年8月,田某与妻子朱某预谋盗窃金饰店里的金饰。田某通过街边的小广告联系上了做假证的人,为妻子朱某伪造一张名为“张文娟”的假身份证。随后,妻子朱某持该张假身份证前往广州市海珠区某超市一楼的金铺面试从事销售员。顺利通过面试后,田某旋即与朱某进行商议,谋定在朱某上班第一天里应外合实施盗窃金铺首饰的犯罪行为。

  2012年8月7日15时许,田某来到朱某上班的金铺假扮客人看金器,朱某假意热情接待田某。由于朱某系新店员,没有金铺展示柜的钥匙,于是就让其他同事过来打开展示柜。随后,田某即要求其他店员带其看其他金器,此时,朱某利用展示柜未上锁之际,将两条铂金项链、一条铂金手链、一条黄金项链放入裤袋。随后,田某离开金铺,而朱某亦以上厕所为由离开金铺,与田某一起逃之夭夭。其二人随后将盗窃所得首饰卖给其他金店,取得赃款3万元。经鉴定,田某、朱某二人盗窃的金器共价值人民币36632.41元。

  由于当时朱某伪造身份证件,使用虚假的姓名、身份证号及住址,故对本案的侦破带来较大的难度。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1月,报案人向警方提供线索,报案人称,其通过一些方法获悉并确认朱某的真实身份。今年2月3日,朱某被抓获并交代其与田某合谋共同盗窃金铺财物的犯罪事实。今年7月7日,田某落网。

  今年5月28日,被告人朱某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仟元。今年11月,被告人田某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仟元。至此,这对雌雄大盗的“双簧戏”最终以“夫妻双双把牢坐”而狼狈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