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征信服务支持的通知,做好疫情期间征信服务工作, 日前,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制定疫情期间征信信息认定管理办法和逾期记录调整报送方案,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报备。

  管理办法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分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做逾期记录报送。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经授信审批通过后,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该行已于不久前对存量客户进行摸排,确保相关认定及信息报送工作顺畅有序,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并警惕“钻政策空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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