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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遭毒手:国民素质教育电量不足

2017年03月13日 11:21 新浪教育  评论(人参与

  席卷全国各地的共享单车掀起全民汽车热潮,但随之而来的种种不文明现象却让人大跌眼镜:上天入地潜水无所不能,横七竖八乱停放、私自上锁据为己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做不到!真是不能理解破坏者的脑子是如何一步步退化的,好像未成年的孩子做着坏事儿,自己还非常得意。

  好好的共享单车,到底是谁对它下此黑手?

  虽然满大街的小黄车为短途出行的人带来了方便,但是,长期拉黑活的黑车和摩的司机对共享单车抢占市场极为不满,破坏可以得到泄愤的目的。还有一些人出于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将自行车占为己有。一个小黄车就折射了国民的素质,有时候还真是高估了国民的素质。

  多上点学还是有好处的,看着就是例子。素质教育的缺失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这种欠教育的毁坏者应该回到学校重修一遍思想道德修养。

  当共享不能共享时

  共享单车的持续破坏首先是对财产的破坏,一是对共享单车公司的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加大了其运营成本;其次,基于共享单车的公共性,一定程度损害了市民公共出行的权益,削弱了人们对公共财物的保护意识,起到不良的效果。 当道德的准绳拴不住的时候,就需要法律的天平来评定了。

  一旦有恶意毁坏或丢弃共享单车的行为,可以定义为涉嫌犯罪。如果故意毁坏单车估值超过5000元以上,将面临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指控,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罚金。如果在5000元以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判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或许也只有法律可以维护共享单车了,素质教育不是一蹴而就,还得慢慢普及。道德是一把无形的枷锁,锁住的都是心里有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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