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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足球赛规则

  一、 比赛场地:
  1. 比赛场地长度为:26-28米,宽度为13-15米。
  2. 中圈:以球场中点为圆心,以3米为半径画一个圆圈。
  3. 中线:场地中间画一条横穿球场的线为中线。
  4. 球门区:球门线中点为圆心,以3米为半径划一弧线与端线相连的区域叫球门区。
  5. 换人区:在替补席一侧边线与中线垂直点并左右相距两米处各划二条垂直的长度为30厘米的线(场内、外各15厘米)。当替换队员时,应在该区域内进行。
  6. 球门:高度为1米,宽度为1.8米。

  二、 比赛用四号球:

  三、 队员人数:
  1. 每队上场队员三人,不设守门员。
  2. 比赛可以随时换人(不必成死球),凡报名队员均可替补上场,被替补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上场替补其他队员,但必须在规定的换人区内先下后上,被红牌取消资格者不得复入,场内不足二人时比赛即停止,并判对方胜。

  四、 统一套穿赛会提供的比赛背心,比赛穿布面胶鞋(包括布面胶粒鞋),违者不得上场参赛。

  五、 比赛时间:比赛分上、下半场,每半场15分钟,中间休息5分钟。

  六、 比赛开始:
  比赛开始前用投币方式选定场地和开球权,胜队有选择场地权,负队有开球权利,(其他按《足球竞赛规则》执行)。

  七、 计胜方法:
  30分钟比赛进球多者为胜方。如成平局时,则以罚点球决胜负。

  八、 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1. 赛中不能铲球(不管铲到对方与否)和冲撞对方队员,违者由对方罚直接任意球。
  2. 凡是被裁判员鸣哨判犯规者,均由对方罚直接任意球。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球门区内犯规则应判罚点球。
  3、其他条款按《足球竞赛规则》执行。

  九、踢任意球的规定:
  踢任意球、球门球、角球和界外球时,守方队员必须距球最少3米,而踢球队员必须在4秒内将球踢出,否则由对方罚间接任意球。中圈开球时,对方队员必须站在本方半场的中圈外。中圈开球可以直接射放球门得分。

  十、球被攻方队员踢出端线,由守方队员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用脚踢出球门球,球踢出球门区外比赛方为开始。球被守方踢出端线,则由攻方在球门线与端线的交点上踢角球。角球可以直接射入球门得分。

  十一、界外球恢复比赛用脚踢球,球必须放在球出界处的边线上。踢界外球不能直接射门得分。

  十二、罚球点球:罚球点球时,必须将球放在球场中心点上,攻、守双方队员(除主罚队员外)必须站在中线后面中圈外,罚球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

  十三、取消比赛资格:
  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同一场被出示两次黄牌者,当即停止该止该场比赛资格。队员被红牌罚出场一分钟后,可由同队替补队员补足参赛人数。如在一分钟内被对方攻入一球,无须等到一分钟即可替补。如被罚一方攻入一球,则必须等到一分钟后方可替补。如两队同时只有二名队员参赛时,如有进球,两队可同时补足人数。

  十四、点球决胜办法:
  实行一球决胜。由比赛结束时场上的三名队员参加。双方派出一名队员踢,一方踢进另一方踢不进,则判踢进方为胜队。 若双方都踢进或踢不进,则双方再派出第二名队员踢(不得重复),按上述判决,依此类推。若双方三名队员踢完都分不出胜负,则可重复一轮,若仍分不出胜负,则用掷币决定胜负。踢点球的程序和11人制相同,不同是球放在中圈中点上,除踢球队员外,其他队员均站在门的另一半场的中圈外。

  十五、 竞赛要求:
  1. 比赛采用三人制。
  2. 每场比赛时间为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比赛不执行暂停规定),中间休息3分钟,使用四号球。
  3. 比赛可以随时换人,不必待死球,凡报名队员均可替补上场,被替补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上场替补其他队员。
  4. 比赛统一穿大会提供的比赛服;比赛穿布面胶鞋,违者不得上场参赛。
  5. 比赛开始时,每位运动员必须向裁判员提供参赛证,未有证件者一律不能上场参赛。
  6. 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违者将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判对方胜。
  7. 比赛开始前十分钟,各参赛队员持参赛证到裁判员处报到;比赛开始后五分钟未到场者,视为弃权,判对方胜。

  十六、 纪律条例: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竞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的精神,并结合市业余足球比赛的特点,对在比赛中发现的冒名顶替、违反运动员资格、围攻、谩骂、推打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罢赛、无故弃权以及对本队或对方运动员实施暴力等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作取消比赛成绩、参加比赛资格以及通报等处理。

  十七、 各参赛队一切费用自理。

  十八、 本竞赛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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