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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企业卸货措施不完善致人死亡 被罚21万元

2018年02月07日 18:07 东莞时间网 

  东莞时间网讯(记者 郑俊彦 通讯员 莞安)固定玻璃的钢带承受不了玻璃带来的压力,发生断裂,继而玻璃发生倒塌,装卸工当场被沉重的玻璃掩埋导致死亡。2月2日,东莞市安监局对外通报了两起安全事故,其中就包括这家位于石排镇的玻璃公司卸玻璃的时候未采取可靠措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条例,石排安监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6月,东莞市某玻璃公司卸玻璃的时候未采取可靠措施发生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调查,由于货物经过长途运输,货物颠簸,钢带产生疲劳现象。当死者敲掉玻璃之间的木架板时产生晃动,钢带承受不了玻璃带来的压力,发生断裂,继而玻璃发生倒塌,死者当场被沉重的玻璃掩埋导致死亡。

  安监部门调查发现,玻璃公司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卸货过程中,只给拆木板的员工配备手套,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该企业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条例,石排安监分局对其处以人民币2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中,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个人也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及处理。

  安监部门提醒,日常涉及装卸货的企业,务必建立装卸货检查制度,而卸载玻璃等重型货品时,一定要在卸货前检查货物的保护措施是否有变化或破坏,另外增加保护措施再开始卸货。卸货过程中要认真作业,严防疲劳、打闹作业。

  另外,2017年10月,道滘安监分局执法人员对东莞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该企业行为已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条例,道滘安监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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