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1 保值快递下单,次日圆通芳村数码基地上门揽收;
2018.10.21 经过和圆通收件方网点和圆通总部多次沟通,确认丢件;
2018.10.22-11.22 经过多次沟通,最终确认由寄件方(我司)向圆通芳村数码基地提出理赔。但对方不愿意按保值价格9000元做出赔偿,只愿按每单300元至500元赔偿,也不愿给出正式的理赔文件,最后拒接电话。
2018.11.28-11.30 3次向圆通总部提出投诉,圆通总部给出的答复时间是24小时内,但是无下文。
2018.12.3 再次致电圆通总部后(话务员:639638),圆通芳村数码基地经理黄先生回电说和我司还有其他结算问题,希望一起洽谈解决。
12月21日:芳村数码基地负责人在我司开会,建议网点下周二以前举证我司对他们的欠款,邮件丢失赔款还按我们的保价金额9000元计算,双方多退少补。
12月25 日:圆通网点短信回复不接受我们建议;
12月27日:向邮政总局投诉(接线员9003),邮政总局回复于10月底已经受理(收件方华森4s店发起)并和圆通公司协调,赔偿金额为每单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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