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东|城事|汽车|财经|鲜城|旅游|城市|美食|快投诉|网站地图|手机版
惠州

新浪广东>惠州>正文

惠州惠城办理首宗未成年人涉嫌抢劫案

2016年05月25日 08:57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 通讯员/李维 邱琦 余党政)日前,惠城区检察院依法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抢劫作案的审查逮捕案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也是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揭牌运作后办理的首宗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3名未成年人被批捕

  2016年3月30日,17岁的犯罪嫌疑人“小吉”“小瓦”“小罗”(均为化名)伙同已成年的嫌疑人“吉子某哈”(另案呈捕)尾随被害人胡某(女)行至仲恺区陈江街道办义乌广场附近,使用电棍电击被害人,并抢走被害人单肩包,涉案金额约500元和一部华为牌手机(经价格认证,价值约400元)。

  4月6日,4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5月6日,仲恺高新区公安分局根据惠城区检察院发出的《关于建议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呈捕及分案起诉的函》,将作案时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小吉”“小瓦”“小罗”移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审查逮捕。

  由于嫌疑人亲属不能到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代理家长”参与讯问和协助开展社会调查等工作。经依法审讯,犯罪嫌疑人“小吉”“小瓦”“小罗”对同伙“吉子某哈”持电棍抢劫被害人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已涉嫌抢劫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三人主观恶性较大,且父母均不在惠州,缺乏有效监管条件,不捕不足以防止发生逃跑、再次作案等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经综合评判,日前,惠城区检察院依法对3名未成年嫌疑人以涉嫌抢劫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探索“捕诉监防一体化”新模式

  惠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案件也正是惠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揭牌运行后审结的首宗案件。这一专门机构的成立标志着惠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上了专业化的轨道,正在逐步形成适应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检察工作体系。

  目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由3名具有公诉、侦监工作经验且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女检察官组成,实行未成年人案件专人专办,按照“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新模式,全面承担惠城区和仲恺高新区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检察职能,从而实现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机构专门化、职能专业化。

  “在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之前,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犯罪预防等工作分别由多个业务部门负责”,惠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至2015年,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案件303件577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案件358件482人。其中,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54件457人,提起公诉未成年被告人335件443人。本月起,根据惠城区检察院向惠城区公安分局和仲恺高新区公安分局发出的相关函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分案呈捕和分案起诉。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