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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下月起集中由惠城法院审

2016年01月27日 07:37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惠州中级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市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将主要集中在惠城区法院审理。

  据介绍,2015年12月1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权惠城区人民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部分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经过授权后,发生在惠州全市各县区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将全部由惠城区人民法院一审,由惠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具体标准是,惠城区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下,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惠州市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超出该范围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仍由惠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惠城区人民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的一般知识产权案件仅限于民事案件,刑事、行政案件暂未授权集中管辖。

  据惠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何学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日趋复杂化和多元化,同一类案件由不同层级法院管辖,由于裁判尺度把握不同,容易导致“同案不同判”的情形。授权集中审理后,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裁判标准的统一,确保相同或相近案件裁判结果一致,并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提高审判效率。

  据了解,2016年2月1日起,符合上述标准的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由惠城区法院受理。目前,惠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专门审理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共配备了6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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