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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8部门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2016年05月17日 09: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评论(人参与

  多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广州日报江门讯 (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陈日胜)昨天,江门市工商局、财政局、国土局等8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事项中实行失信企业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在全省地级市率先对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和国有土地出让等多个领域,共同实施对失信当事人进行联合惩戒。

  记者了解到,备忘录提出两类联合惩戒措施。一类是工商部门对失信当事人采取的惩戒措施。一类是工商部门以外的其他签署部门对失信当事人采取的惩戒措施。

  据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备忘录联合签署单位对违法失信企业在职务担任、荣誉申报等多方面提出9大项12条惩戒措施。此外,依托信息共享,由一个部门在一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变为由8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联合惩戒;惩戒对象既包括失信企业,也包括与其相关的法人、负责人、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等自然人。

  接下来,江门将在金融授信等更多领域内实施联合惩戒,不断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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