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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佛山签订《附条件不起诉 异地帮教考察协议》

2016年06月14日 09:32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6月8日,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与佛山市检察院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并会签了《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考察协议》。这是我省首个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帮教案例。

  该协议规定,两院就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对方籍犯罪嫌疑人实行交换帮教。帮教考察期间,两院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沟通,及时通报考察对象帮教情况。帮教地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评和心理疏导,制作帮教谈话记录,并结合帮教进度,适时调整帮教方案和措施,确保帮教考察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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