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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开学执行 贫困高中生将免学杂费

2016年08月18日 09:00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据新华社消息,8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会议确定,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昨日,南都记者从江门市教育局获悉,目前江门市建档立卡工作如何实施还在征求意见中,因此,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尚未统计。除了新出台的普通高中资助政策,目前还有国家奖学金等可供贫困学生申请。

 每年可少缴一千多元

  据了解,学杂费与高中学校质量、地理位置等多种因素相关,各地在金额上会有一定差异,记者从江门一中发布的2016年高一新生注册须知公告中了解到,学杂费为1400元/学期。另外,住宿费480元/学期、作业本费30元、体检费31元/年。

  据江门一中副校长唐健荣介绍,公办高中学杂费是按照不同学校等级收取,江门一中现在是每学期1400元,包括学费和住宿水电费等。按照国家政策,意味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少缴1400元,其他像住宿费等还是一样要缴纳。

 还有这些资助政策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除了最新出台的“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政策,还有不少针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

  据广东省教育局发布的消息显示,在普通高中教育方面,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首先是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其次是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还有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唐健荣称,江门一中的国家助学金指标都用不完,申请的学生不多。原因有多方面,首先高中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有些家庭如果觉得费用高,可能会选择不读;而有些学生家庭条件可能一般,但不好意思申请,因为现在都要公布名单,学生可能要面子也就不申请了。

 残疾学生免费读高中

  根据国务院会议决定,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也将免除,记者了解到,江门市从2014年秋季起就已经实行残疾人免费读高中政策,比国家政策提前实行了2年。

  据20 14年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布的《江门市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显示,已经于当年9月正式实施。经过有关部门的摸底调查,当年全市有近150名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受惠,每个学生每学期预计可减免1500元。

  据悉,该方案的免学费对象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江门市或市外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在校残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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