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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仁义村波澜再起 村民要求回应具体地块问题

2015年11月17日 08:07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新会仁义村村民举报涉及到的“狗比园”地块。新会仁义村村民举报涉及到的“狗比园”地块。
工业园地块,也是村民举报涉及到的地块之一。工业园地块,也是村民举报涉及到的地块之一。
其中一个地块已经建了家具城。其中一个地块已经建了家具城。

  ●仁义村原主任钟明照“倒台”后,新上任主任又遭举报

  ●村民不满相关部门调查结果,将会城街道办告上法庭

  2014年8月,曾遭村民举报多次的新会会城仁义村主任钟明照,在主政该村27年后,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终审获刑13年6个月。当年钟明照陷入“豪宅门”,这个“亿元村”10多名干部同时被查处,当时带头举报者钟超养后当选为村主任。

  然而仁义村并没有因此平静下来,该村的村民又开始举报反对刚上任三年的新主任钟超养,有村民称其“比钟明照还贪”。村民的举报列出了11项村委会在处理村厂房、铺位、土地等出租时没有通过招投标,出租面积、时间与实际公示内容不一致的情况。随后,新会区会城街道办成立专责领导小组调查处理,新会区检察院、会城街道办称,被举报的村干部有违反“三资”管理的做法,但不构成犯罪。

  因为不满新会会城街道办对于村民有关举报的答复,仁义村村民钟维津、钟达雄、钟耀携、伍均志四人将新会会城街道办告上法庭,诉其不履行法定职责。11月11日,该案于新会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

  村民:调查结果“避重就轻”

  2014年5月以来,仁义村钟维津等村民多次到会城街道办、新会区以及江门市相关部门信访投诉,反映村委会在处理村厂房、铺位、土地等出租没有通过招投标,出租面积、时间与实际公示内容不一致。

  随后,新会区会城街道办成立了专责领导小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并责令仁义村“两委”对资产、资源承包、出租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

  去年8月15日,新会区会城街道办对此信访事项作出书面答复,称调查后认为,村民们反映的情况与2013年他们到新会区检察院反映的情况基本相同。

  而2014年3月25日,新会区检察院已经复函称:会城仁义村委会在处理集体资产时,未发现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违法犯罪行为,违反《三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应由会城街道三资办进行处理。该复函没有针对村民反映的11点问题,逐条作出具体的回应。村民代表认为,相关部门在避重就轻,没有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材料进行深入调查。

  会城街道办: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对于三资管理的问题,会城街道在2013年10月15日已经由纪委牵头,会城街道三资办以及驻村工作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认为,部分项目没有公开招投标,违反《新会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调查组认为仁义村委会在处理村级资产资源出租问题上,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个别项目合同签订时间、面积存在不严谨。驻村工作组责成仁义村委会堵塞漏洞,及时更正,并责成仁义村“两委”尽快制定《仁义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制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表决,规范仁义村村小组资产资源的管理。

  村民举报的村干部违法情形主要集中表现为:私自更改合同条款,相比招投标条款,将租赁面积改小,租赁期改长,造成租金损失;不经过招投标,就将物业低价出租,承租者包括村干部亲属;部分物业的租赁,存在串通投标等。

  南都记者从村民的举报材料中看到,该举报材料详细列举了这些物业租赁的可疑之处,希望相关部门循着线索能查清事实。会城街道办的调查结果认为,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属三资管理不规范将纠正。

  村民反复上访,认为相关部门没有充分调查,偏袒村干部,行政投诉无果,四位村民代表选择将会城街道办告上法庭,诉其不履行法定职责,江海区法院受理了此案,11月11日在新会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

  PK

  2014年5月以来,仁义村钟维津等村民多次到会城街道办、新会区以及江门市相关部门信访投诉,反映村委会在处理村厂房、铺位、土地等出租没有通过招投标,出租面积、时间与实际公示内容不一致。

  新会区检察院2014年3月25日复函:会城仁义村委会在处理集体资产时,未发现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违法犯罪行为,违反《三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应由会城街道三资办进行处理。该复函没有针对村民反映的11点问题,逐条作出具体的回应。

  会城街道办:仁义村委会在处理村级资产资源出租问题上,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个别项目合同签订时间、面积存在不严谨。因此,责成仁义村委会堵塞漏洞,及时更正,规范仁义村村小组资产资源的管理。

  村民代表:相关部门在避重就轻,没有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材料进行深入调查。

  庭审直击

  村民举报材料共有15项街道办称调查尽职尽责

  村民在去年的举报材料中,列举了11条仁义村正副主任“罪状”,庭审时村民提供的材料增加到15条,主要涉及到仁义村的狗比园、沙保娜厂侧、猪乸山、黄鳝饭等多块地块的物业租赁问题。

  会城街道办出示5项证据

  此外,4位村民还当庭提交了两份新证据,与存在疑问的物业租赁合同相关。在庭审举证质证阶段,村民代表逐条将这些材料所涉及的物业租赁合同疑点指出来,认为会城街道办不作为,没有按举报材料进行调查,而且调查报告避重就轻,部分情况甚至根本没有进行过调查,有虚构调查情节、掩盖犯罪事实的嫌疑。

  庭审时,会城街道办方面提供的证据有5项:一份群众信访复函,由新会区检察院于2014年3月25日对钟维津等人作出;一份关于仁义村有关问题复核情况说明,是会城街道联合调查组、会城街道“三资”规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11月4日作出;一份信访事项告知书(简称“56号文”),2015年7月30日,会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钟维津等信访人作出;第四项是关于钟维津等人信访反映仁义村干部没有按三资管理要求处理集体资产等问题的调查答复,包括一份于2015年8月20日对钟维津等信访人作出的书面正式答复(简称“58号文”)等;第五项则是关于配电系统变卖等问题的调查答复。

  村民要求回应具体地块问题

  在庭审的辩论阶段,村民代表们要求街道办代表就具体地块存在的问题作出回应,而街道办的代表反复称,在“56号文”、“58号文”中对这个问题已经作出了回应。

  对于村民代表在庭上列举的各种疑问,会城街道办的应诉人员表示,对于村民的诉求,街道办都积极回应并进行了调查,也将相关调查情况和结论通过书面形式回应给相关村民。

  会城街道办的应诉人员表示,在针对仁义村村民的举报内容进行调查过程中,会城街道办尽职尽责。根据调查结果显示,仁义村委会在处理村级资产资源出租问题上,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个别项目合同签订时间、面积存在不严谨。因此,会城街道办的做法是责成仁义村委会堵塞漏洞,及时更正,规范仁义村村小组资产资源的管理。

  举报点击

  1

  狗比园地块

  村民举报:仁义村“狗比园”地块问题。钟超养勾结外人长期霸占“狗比园”55亩集体土地,没有向集体交一分钱租金,造成集体一年经济损失30 0多万。钟超养、钟锦维两人强行霸占4 .76亩,却以每月每平方米12元价格出租收钱,两人每年索取村委会46万元。狗比园50多亩厂房租金由2011年下半年至今一共十几万,村委会没有租金收,而且村委会还交代2014年至2015年欠电费十几万。

  会城街道办回应:经查,“狗比园”土地面积约为53亩,由仁义村第八小组出租给承租户建厂房,其中钟超养租用了4 .46亩,钟锦维租用了0 .3亩土地,两人按照规定每半年足额缴交一次租金。合同到期后,由于仁义村村委会与第八小组对该地块的权属有争议,而且该地块拟建解困房,所以第八小组没有与期满的租户续约。关于“狗比园”的土地权属问题,国土部门正在审核界定之中,暂未有证据证明钟超养、钟锦维有勾结外人霸占土地、侵占村集体利益的行为。

  2

  沙保娜地块

  村民举报:钟超养没有经过任何程序,私自将原沙保娜厂北侧地块按3元每平米的价格租赁给亲大哥钟毛养,而且实际使用面积有一千多平方,租给钟毛养只收650平方米的钱。

  会城街道办回应:经调查,2013年1月30日,仁义村村民代表会通过了“月租金在8000元以上的经济事项为大项目,需经两委研究,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执行,月租金价值8000元以下为小项目,直接交由两委会研究决定”的议案,而黄冲坑原沙保娜侧地块月租金只有1000元左右,属于小项目。2013年4月2日下午,仁义村两委会通过了“将水松湾原租户安排到黄冲坑”的决议。该地块租赁价格有差异是由于地段、签约时间、定价方式不同所致结果,如果村民对村委会的做法有异议,可以按照规定提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讨论表决。

  3

  仁义村工业园食堂问题

  村民举报:仁义工业园食堂2006年无偿承包给个人经营不合理,村委会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来调解收回,转租他人用作家私展销厅,但所有厨房、不锈钢厨具、食堂用具不知去向,连村支书都不知道。

  会城街道办回应:2013年9月,法院做出民事调解,解除仁义实业发展公司与租赁者林钟钦签订的《食堂承包经营合同》,林钟钦要将全部场地按现状交回仁义村委会。后来,林钟钦将场地交回仁义村,而厨具等物品归林钟钦,食堂的所有设施、不锈钢厨具、食具由新承包者包大军向原承包者购买后自行处理。

  4

  南环路黄鳝饭地块

  村民举报:南环路黄鳝饭地块总面积14000平方,该地块合同到期后,仍按照以前低价收取租金。

  会城街道办回应:黄鳝饭地块在合同到期后,打算将该地块发展成家具城,于是向会城街道办申请对该地块进行立项,但由于手续问题,一直未有通过审批,钟超养、钟锦维在该地块立项兴建家具城上做了大量筹备工作,不能认定其有不履行职责行为。

  5

  工业园大路边地块

  村民举报:仁义村工业园大路边地块,原有面积为2800平方米,村委会发通知到村民家里却只有1650平方米,实际投标面积只有1350平方米,其中相差了有1450平方米,而且针对该地块,村集体没有收取过任何租金。

  会城街道办回应:2013年6月19日,仁义村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大会,将仁义工业园大路边空地进行招投标,最终由陆志能以每月每平方米13元中标。由于村委会没能提供土地证给陆志能,虽然陆志能已经中标,但暂未能签订租赁合同,直到当年12月12日,陆志能才与仁义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00平方米,之后陆志能按照合同规定向仁义村支付了保证金10万元和每期租金。仁义村委会实际出租的面积是2000平米,并按期足额收取租金,村集体没有收过任何租金的问题失实。

  6

  猪乸山土地

  村民举报:猪乸山60多亩土地没有公开招标,就私自出租,擅自开工,施工费多少无人知,给了谁人不知。

  会城街道办回应:2013年8月26日,仁义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猪乸山土地招租方案进行表决,同意通过“将平整和出租以协商方式交给投资者包干”的方式进行发包,同年9月27日仁义村委会与鼎丰木业销售部签订了《土地租用意向协议书》。由于该地块没有办用地手续,属复绿地块,不具备公开招投标的条件,且任意村委会与第八村民小组对该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能开通道路,故至今还未与鼎丰木业公司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也没有承包者使用该地块。

  7

  水松湾地块

  村民举报:水松湾地块位于325国道一侧,如今正在建设一处古典家具展厅,该地块招投标时面积为1万多平方米,租期15年,中标价10元/m2.但签合同时私自更改合同条款,向老板输送利益,租赁期从15年更改为15年9个月,租金改为9.17元/㎡.

  会城街道办回应:水松湾国土批文总面积为13022.55平方米,共有两份租赁合同,一份在2009年5月12日仁义村出租给林鸿熙面积7123平方米,租金每月每平方米2.5元;另一份在2013年6月21日出租给林翠玲有7867平方米,租赁期15年9个月,租金每月10元每平米。

  村民反映的只是其中一块,租期增加9个月,是将村民代表原表决的临时钢结构建筑改为永久性建筑,并要求办好报建手续,进行报建手续需要较长时间,因此租期增加9个月,而且增加的9个月都要按照合同收取租金。

  8

  变卖村集体变压器

  村民举报:利时达钢业有限公司合同期满,钟超养未经两委和村民代表同意,私自将100万元的配电系统以比废品价钱还要低的13万元价格卖给他人。

  会城街道办回应:这两台变压器的型号是S9-1600,生产厂家是广州高压变压器厂,供电部门指出该型号变压器现在已不能再装入新会电网,属淘汰产品,只能按废品处理。根据评估公司的初步评估,两台变压器的评估总价值为12 .08万元,与仁义村村委会的出售价大体相符。

  采写:南都记者 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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