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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曝光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 维护劳动者权益

2016年01月11日 07:54 信息时报  评论(人参与

  临近春节是欠薪违法行为高发期。2015年,江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司法机关联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处欠薪违法犯罪的责任人员,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近日,有关部门公开曝光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典型案例。

  2015年8月,蓬江区荷塘顺景发洗水有限公司九车间经营者纪某无力经营该车间,弃厂逃匿。经查,纪某陆续拖欠77名工人的工资累计人民币947296.8元。蓬江区人社局在责令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的情况下,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8月29日,纪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5年12月17日,蓬江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案发后,蓬江区荷塘顺景发洗水有限公司垫付了全部工人工资。

  2014年10月,鹤山市沙坪街道小范山顶村利烽鞋厂经营者陈某因拖欠工人工资逃匿。经查,该公司陆续拖欠26名员工2014年7~9月工资共149289.10元。而对于鹤山市人社局和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整改、支付要求,陈某拒不执行。2015年2月14日,陈某在广州被抓获归案,当月28日被逮捕。2015年6月4日,鹤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案发后,厂房出租方处理厂内设备充抵了被告人拖欠的工人工资。

  信息时报记者 张芳玲 通讯员 人社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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