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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男子为朋友出头拿铁锤砸他人车被判刑

2016年01月28日 06:30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南都讯 记者罗忠明 通讯员张洁芳 路上巧遇同村好友与他人争执,鹤山男子任某荣“义”字当头,二话不说拿出铁锤砸坏对方车辆,因触犯刑律,任某荣及其好友均被判刑。

  2015年11月7日20时许,任某超驾驶一辆摩托车搭载任某强(另案处理)途经鹤山市古劳镇龙古线某路段时,被一辆由陈某驾驶的福克斯牌小车超车。任某超认为该小车超车时几乎碰刮其摩托车,遂产生不满情绪,便驾驶摩托车将该小车逼停。后任某超上前骂陈某,任某强上前殴打陈某。随后任某荣驾车经过此处,看到任某超、任某强与陈某发生争执,为帮二人出头,就从其小车车尾箱拿出一把铁锤砸打陈某的小车,后任某强拿该铁锤继续砸打该车,过程中将陈某的苹果5手机、卡西欧手表也砸坏。经鉴定,福克斯小车、苹果5手机、卡西欧手表的损 失 价 格 合 共 人 民 币3850元,陈某的伤情达轻微伤程度。后任某荣、任某超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两被告人分别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陈某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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