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相亲对象竟是婚介员工 公司称违规操作已开除
“交了8800元给婚介服务中心帮忙寻找另一半,而第一次来见面相亲的,却是该中心内部员工康某。”肖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日前遭遇的这起离谱的事件。而该婚介公司员工也向记者报料称,在该中心的缴费会员中,也有人经历了类似肖先生这样的遭遇。
对此,涉事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公司东莞服务中心有一员工康某此前私自把自己(未婚)、公司销售(未婚)以及自己已婚姐姐介绍给会员,属于违规操作。这一做法已被公司发现,涉事员工也已被开除。
东莞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回应,若涉事婚介公司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3倍赔偿。
投诉:相亲对象是婚介公司员工
肖先生来自湖南,今年26岁,是一名模具设计师,在东莞一模具厂工作,月薪有7000多元。
“26岁,对于家乡的男孩子来说,算是晚婚的了,父母也不断催婚。”肖先生说,他在平时工作时间很少能有机会接触到适合的女孩。正因为如此,去年12月,肖先生在一家婚介公司网站登记了求偶信息。
肖先生说,登记求偶信息没多久,他就被该婚介公司东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约见,在该中心推广员强烈推荐下,他与该中心签订了一对一服务合同,并支付了服务费8800元。
“签订一对一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为:6个月的服务期内,该公司的专属红娘谭老师将介绍6个对象给我认识,并为我提供交友指导,比如如何‘与女孩沟通’、‘与女孩约会’等。”肖先生说。“第一次与相亲对象见面是在该婚介公司东莞服务中心小聊天室,来见面的是一位年轻女孩小康。对方外貌、谈吐、气质均不错,自己感觉心仪。”肖先生坦言,因此,他也将愿意与女孩小康发展关系的情况告知谭老师。
然而不久,肖先生发现了问题:“小康坦言告知不想再继续欺骗我了。说她只是东莞服务中心的一名销售人员,是谭老师的好友。”肖先生说,“小康还对我说,我这个年龄段男性,很难找到匹配对象。谭老师之所以找她来,是因实在找不到适合的介绍对象给我,只好让她‘顶替’了。”
“我顿时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肖先生说,除了小康外,谭老师的确还安排了另一名女子与他见面。“但说实在的,我感觉这名女子只是应付。不仅如此,在交钱之前,承诺的为我提供交友指导等服务,至今一点也没有。”肖先生说,正因为如此,他打算前往婚介公司东莞服务中心要求退款。
前员工自述
婚介服务中心前员工:
缴费会员成功牵手的不多
小张、小康均曾是该婚介公司东莞服务中心员工,她们均在该中心工作半年多后相继离职。
“感觉这份工作就是骗人。我们还年轻,真的不想再做这样骗人的工作了!”小张和小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相当一部分缴费会员最后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小张和小康均如是说,“之所以敢说这样的话,那是因为中心的数据就是最好的说明。中心从注册成立至今,经中心介绍,最后成功牵手、领证的对象也只有10余对。”
小康也告知,她在该中心从事专属红娘期间,自己所服务的会员中,没有一个最后牵手成功。
会员收入越高收费越高?
小张说,她进入该婚介公司东莞服务中心工作有半年多时间。作为该中心的一名销售人员,她主要的工作就是从网上注册的会员中寻找到对象,让这些对象成为中心的缴费会员,即中心一对一服务对象。每一位缴费会员,其缴费标准从8800元至9.5万元不等。收费的多少并没有统一标准,主要与会员的年龄及其实际收入有很大关联。一般来说,会员年龄越大,收费越高;会员收入越高,收费也越高。所以,在确定向会员收多少费用之前,作为一名销售人员,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从侧面打探相关会员的收入水平。
“半年多时间里,我发展了10多名会员,所有会员的缴费超过10万元。”小张说,作为一名销售员,工作主要是负责让人加入,成为公司VIP缴费会员。但销售人员不负责为会员匹配相亲对象,匹配的工作由公司专属红娘完成。
专属红娘集体雇人与会员相亲?
小康称自己在该中心担任过专属红娘一职。专属红娘的主要工作就是为付费会员寻找见面相亲对象,至于会员与相亲对象之间能不能最终走到一起,她并不是很在乎。
小康举例说,她自己在该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期间,就被公司专属红娘谭女士安排前往与会员肖先生见面。
小康说,还有一位30多岁的未婚女士李某,去年10月缴纳26050元与公司签订了一对一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在6个月的服务期内,为她服务的专属红娘要安排6位适宜的男性相亲对象与之见面。然而,由于找不到适合的见面相亲对象,为她服务的专属红娘就找来她的一位已婚男性朋友与李女士见面。
“除了让公司员工、员工朋友、员工家人与VIP会员见面外,有时候还会有专属红娘集体雇人与缴费会员见面相亲。”小康说,被雇用前去与会员见面相亲的人员被要求不能乱说话,否则不给付费。
小康还告诉记者,专属红娘支付给雇用人员的费用主要来自于公司的提成。因为公司规定,每安排一名对象与会员见面相亲一次,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提成。以李某的缴费为例,每安排一次见面,专属红娘可获得的提成是200多元。
公司回应
不允许员工
与缴费会员见面相亲
“东莞服务中心开业至今,成功牵手、领证的对象只有10余对?”对此,该婚介公司东莞服务中心负责人何女士坦言,目前,该中心掌握到的成功领证会员的确不是很多。婚姻涉及个人隐私,有些会员领证后,不愿与中心分享,此外还有一些个人方面的原因,最终导致服务期内未能成功牵手。但是,这并不代表该公司服务成功率不高。
“婚介服务的成功率,并不是以会员最后牵手、领证为标准,而是在服务期内为会员服务做得好不好,会员对服务满不满意。”何女士说,“在我看来,服务期内的成功率可达七八成。”
何女士还称,自该中心成立两年多来,员工没有真正找过托儿去与缴费会员相亲。有些员工是单身,也想找另一半,因此,当遇上条件适合的,她们也想去了解一下,这在她看来,不觉得是托。但是,作为公司,制度上也是绝对不允许员工与缴费会员见面相亲。
康某违反规定已被开除
3月4日,涉事婚介公司VIP销售事业部渠道经理马先生回应称,康某系该婚介公司东莞服务中心前员工。康某在工作期间,私自把自己(未婚)、公司销售(未婚)以及自己已婚姐姐介绍给会员。其违规操作被公司发现后,被服务中心开除。康某被开除后,要求服务中心赔偿未果,于是向媒体爆料要挟。鉴于此情况,现在双方继续走劳动仲裁程序,并保留仲裁结果及相关证据,严格按照仲裁结果实施,并对离职员工康某恶意攻击公司的行为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马先生还告知,康某在红娘岗位期间,共服务会员6名,目前6名会员已全部联系到位。这6名会员目前并未对该公司的服务表示不满,其中因康某违反操作而造成服务影响的3位会员也已全部沟通到位,接受该公司增加服务名额的解决方案。
消委会
若婚介公司行为构成欺诈
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邹杰介绍说,对于婚介公司工作人员把公司员工及已婚人士作为缴费会员的相亲对象,若消费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前往东莞市消委会或相关婚介公司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投诉时,消费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若经东莞市消委会调查认定,该婚介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来解除约定。若婚介公司的行为构成了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另外,若构成欺诈,工商部门还应对婚介公司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记者刘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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