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佛山市顺德区原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杜镜初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杜镜初先后利用担任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村镇党委书记,顺德区副区长,区委常委、区委区政府秘书长、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局长,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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