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记者在法庭上看到,该案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光成出庭作为公益诉讼人参与诉讼,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叶柳东担任审判长,还有广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

  被告李伟来到庭参加了庭审。他对于实施了倾倒行为没有异议,但认为金额与事实不符,以及是否对环境造成损害有异议。李伟来辩称,他是受到了陈炎盛(音)指派和委托倾倒余泥,当时是电话联系,还通过中间人介绍,所以不知道陈炎盛的真实身份信息。陈炎盛自称是中山市民众镇人。

  李伟来还说,倾倒余泥时,陈炎盛在现场指挥,被查处时陈炎盛逃了,至今没有出现。当时他运输这些建筑余泥是要去中山那边,修补一个河堤的。

  李伟来承认没有倾倒许可证。李伟来认为,即使他要承担责任,也应该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是普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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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赔25万元如何算出来?

  因该案涉及环境监测报告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等专业报告,为了更好说明涉案海域环境受到损害与被告倾倒余泥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庭审中,广州市检察院邀请了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的两位专家出庭,对相关专业问题进行说明。

  测试中心的工程师马某作证称,本案船舶剩下的余泥里检出汞、铜、锌、铅等重金属超标,随着时间推移,重金属可能会通过动物血污染生态。之后又受南沙区水务局委托做了第二份采样分析,针对毒物成分分析。但现场没有刺鼻味道,也没有可燃性的物质。因而根据相关要求,只对船体的固体废物进行毒性分析,这些固体废物不具备腐蚀性特征。

  研究所鉴定人欧某出庭作证,她说,重金属会慢慢渗入水中,水生物和水草吸入富集之后,人类吃了也会造成损害,但很难计算损失,惯常做法是替代等值和服务等值两种分析方法。至于25万多元的费用,她表示,包括倾倒在海里的100立方余泥打捞和运输处置费用,以及船里没有倾倒的淤泥运输处置费用。其中,他们咨询了广州有关部门,建议剩下的400多立方余泥运到萝岗八斗填埋。

  对此,被告方李伟来表示,剩余400立方余泥他已自行处理,运输到东莞沙田一个工地作为工地填土。代理律师对鉴定报告中事务性费用有意见,认为鉴定员跑两趟就要将近2万元差旅费与常识不符,高出日常出差费用几十倍。而评估费高达4.7万元,还有燃料动力费(即油费)高达3.1万元,律师认为不符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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