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汕头一火爆酸菜鱼店,原材料竟是国家禁用药物!)
对于爱吃美食的街坊来说
民以食为天
食则以安为先
汕头金平区食药监部门
在对市区一家餐饮店
日常监督抽检时发现
店家所使用的生鱼体内
含有国家严禁的物质
呋喃唑酮代谢物
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经送检验机构检验,里面的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我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该案可能涉嫌犯罪。”
这家餐饮店法人代表是林某莉
但实际经营人是她的丈夫林某煌
林某煌于去年11月开始
从金平区某水产行购进食材生鱼
客人可以说是零零散散
餐饮店厨师说
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这个鱼是有问题的
因为是加盟店
总店要求配送什么食材
他们就按着做了
早上送过来
到晚上基本能卖完
因为感觉味道不错
自己经常来光顾
食客:“例如麻辣烫这种,每个地方多多少少都会下一点它独特的药下去,但是过多,也应该对人体是有害的。”
呋喃唑酮(曾用名称:痢特灵)
是一种硝基呋喃类抗生素,可用于治疗细菌和原虫引起的痢疾、肠炎、胃溃疡等胃肠道疾患。
若超量或长期连续用药,对中枢神经系统能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在人体可引起溶血性肝坏死等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将呋喃唑酮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但一些养殖户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仍将其作为治疗水产品肠胃病的特效药使用。禁止了硝基呋喃类(包括呋喃唑酮)在动物性食品中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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