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徐静)除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广东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实际,自行设置专科专业方向,无须备案或审批。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开始对《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除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以外,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实际,自行设置专业方向,无须备案或审批;但专业方向的内涵应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确属该专业研究方向和服务面向的合理延伸,专业方向名称不能与专业目录中已有专业名称相同,不能涉及国家控制专业对应的相关行业,原则上不得跨专业类设置专业方向。未经教育部批准不得在医学类专业名称前、后加注专业方向。招生录取和人才培养一致的专业方向可在学历证书中注明。

  《征求意见稿》规定,高校应限制设置以下高职专业: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的;社会需求不大、就业前景不好的;现有办学条件不足的及全省布点过多的专业。

  根据《征求意见稿》,高校应加强对所开设高职专业的评估、监督和信息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并对该专业点进行整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人才培养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须参加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