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昨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举办廉洁广州建设11月网络新闻发布会,市纪委监察局新闻发言人、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局长冯慧光通报了“四风”问题治理、基层正风反腐典型案例等情况,并在线回答了记者提问。

  冯慧光在发布会上表示,广州版“禁酒令”将于近日印发实施,其内容包括:一般公务活动全面禁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用酒水,等等。

  违规收红包问题突出

  冯慧光介绍,今年1~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四风”问题169个,党纪政纪处分146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85.7%和20.7%。从全市查处的169个“四风”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84个,占49.7%;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40个,占23.7%;违规公款吃喝问题16个,占9.5%;公款旅游问题14个,占8.3%;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9个,占5.3%。

  去年底,广州市创新构建“四风”问题“云治理”工作机制,将多个业务主管部门纳入“四风”云治理协作单位。今年以来,市党廉办从审计部门收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问题线索161条,已责成立案11人,诫勉谈话37人,谈话提醒、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等处理超过120人;从财政部门收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50条,已交由广州市基层正风反腐分片督导组作重点督导等。

  目前,市党廉办依托广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评估系统,已在评估系统中增设“四风”问题“云治理”子系统,将在各协作单位设置填报端口。“四风”问题“云治理”机制作用将进一步发挥。

  广州版“禁酒令”将实施

  冯慧光昨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期,市党廉办根据有关规定并借鉴国内其他地方经验,针对广州实际制定了《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禁酒控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一般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三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饮用任何酒水,严禁饮用任何单位提供和私人自带的酒水,严禁公款购送任何酒水;提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用酒水,不得过量饮酒、酗酒滋事等非公务活动从严控酒的要求;对重大外事活动、招商引资、统一战线等特殊公务活动场合,提出严格购酒、用酒审批管理的具体要求。同时,对于重大外事、商务等特殊公务活动确实需要使用酒水的严格审批控制。”

  冯慧光表示,目前该《通知》已经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将于近日印发实施。

  提前为监察体制改革做准备

  监察体制改革方面,冯慧光介绍,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去年11月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来,市纪委始终密切关注试点地区改革动态,通过提前调研、提前沟通、提前准备、提前设计“四个提前”,预先做好思想观念、制度衔接、组织人事、后勤保障等相关准备,为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其中,市纪委组织部与市检察院政治部主动对接,摸清市区两级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机构、编制、职数等具体情况,为适时启动人员转隶创造了必要条件。

  “在下一阶段,我们将对标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推动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召开小组第一次会议及全市动员部署会、解决改革后集中办公场所等具体工作,积极坚定、审慎稳妥地推进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冯慧光说。

  广州版“禁酒令”

  一般公务活动全面禁酒:严禁公款购买、饮用任何酒水,严禁饮用任何单位提供和私人自带的酒水,严禁公款购送任何酒水;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用酒水;

  对于重大外事、商务等特殊公务活动确实需要使用酒水的严格审批控制。

  纪委通报

  1、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质安验评部副部长周振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周振海在负责市直某单位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期间,接受该项目装修工程负责人方某某邀请,分别到越秀区的长城宾馆、番禺区的君御酒店吃喝,并接受方某某所送现金2000元;2016年,周振海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一条香烟和一包土特产,共价值300元。2017年8月,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给予周振海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2、海珠区残联原理事长陈武书公款购送礼品问题

  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陈武书担任海珠区残联理事长期间,用公款2682.84元购买茶叶、水果、月饼等礼品赠送相关人员。2017年10月,海珠区纪委给予陈武书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由陈武书清退。

  3、黄埔区石化小学校长黎杰明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7月,黄埔区石化小学以开展对口帮扶活动的名义,套取财政专项资金3800元,由黎杰明带队,组织该校9名教职工前往阳江旅游。2017年8月,区纪委给予黎杰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9名教职工给予批评教育,公款旅游费用予以追缴。

  今年前10月“四风”问题查处情况

  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84个,占49.7%;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40个,占23.7%;

  违规公款吃喝问题16个,占9.5%;

  公款旅游问题14个,占8.3%;

  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9个,占5.3%。

  新闻链接

  部分地区及单位“禁酒令”

  贵州省

  贵州省出台的《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贵州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分管该单位或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并报同级纪委备案。

  黑龙江省

  涉及到外事接待、招商引资、接待海外华侨华人中的知名人士、港澳台政要及各界知名人士的公务接待活动,可按标准提供省内地产酒,严禁提供高档酒。

  交通部

  交通运输部系统各行政、事业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和国有企业国内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交通运输部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开展的考察调研、交流研讨、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课题评审、项目验收等公务活动用餐禁止饮酒。

  广东省交通集团

  集团所属企业对内接待活动不准提供任何酒类,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对外接待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外事接待规定执行,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