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5日在广州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广东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广东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预算草案,批准广东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省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广东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8。选举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9。选举广东省省长、副省长;10。选举广东省监察委员会主任;11。选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2。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13。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