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 近日,黄埔区教育局发布了《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明确了辖内60所公办小学(校区)的招生地段,其中新增1所学校和4个校区。

  去年,黄埔区共有54所公办小学对外招生,今年增加到60所。记者对比发现,其中有1所新增加的学校即开元学校(暂名),它将招收居住在实地常春藤小区内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同时,今年增加了4个对外招生的新校区,分别是科学城小学(北校区)、开发区二小(北校区)、怡园小学(北校区)、广州新港小学(东校区)。由于去年怡园小学东西校区在招生时是作为一所学校合列,而今年将怡园小学的东西校区单列了,因此,在去年54所的基础上增加了1所学校和4个校区之后,今年就有60所公办小学(校区)招生。

  对于“租购同权”的实施细则,《细则》提出,有黄埔区户籍,属手续完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适龄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的,可统筹安排学位。而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黄埔区租赁的房屋是唯一居住地,该房屋以往业主或住户没有小孩在黄埔区公办小学在读1~3年级的,持黄埔区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合同须同时满足至本年度4月30日已租住本房屋满一年或以上,且往后租期不少于3年的承租人适龄子女,也可统筹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