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郭苏莹 通讯员 刘佳婧 詹熳)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交通部门获悉,继广州等7城市联合制定出租车信用档案后,1087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据悉,2017年10月17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惠州、中山等7个城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联合印发了《巡游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招聘公约》,约定出租汽车企业不录用具有《公约》第三条发生多次违法违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严重营运违章等情形的或因违反《公约》被清退的驾驶员,并坚决抵制和严禁使用非编驾驶员。

  截至2018年7月,7市协会共通报了1087名违反《公约》规定的驾驶员。其中,符合违反规定营运的驾驶员占了大比例,有943人,约占驾驶员总数86.7%;不履行劳动合同、经济合同的驾驶员,有70人,约占驾驶员总数6.4%;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驾驶员,有17人,约占驾驶员总数1.6%。

  据了解,这些驾驶员已被7市出租汽车协会建议出租汽车企业不予录用,希望有效压减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内的议价、拒载等违法违章行为及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从而提升行业的服务质量。